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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4/11/14 16:27:25 ] [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本页 ]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9〕7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民航综人发〔2017〕2号),为做好山东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以下简称招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2025年在山东省安排招飞的招生院校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山东航空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烟台南山学院和西安航空学院等6所院校。各院校预计招生计划及网站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条件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男性,年龄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外语限英语,选科要求为物理和化学。身高、体重、视力等其他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附件1)。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考生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简称“招飞系统”)报名。考生需仔细阅读有关政策文件、考生手册及院校招生章程,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符合自荐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有效招飞申请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均通过“招飞系统”完成。

(二)初检预选。招飞各项选拔工作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我省在济南、青岛、济宁3市设立招飞初检站,各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时间在每个初检站分别组织初检预选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报考院校规定的证件材料等,按照附件2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指定初检站,参加拟报考院校组织的招飞初检预选。

(三)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及背景调查。由各招生院校组织通过初检预选的考生进行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并对通过体检鉴定的考生进行背景调查。具体时间安排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考生可以登录“招飞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与确认。

(四)录取。2025年5月底前,各招生院校须将符合招飞招生条件考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分专业方向)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格式另行通知)。

招飞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考生须在夏季高考普通类提前批填报高考志愿(志愿填报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下达)。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9〕75号),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不低于当地当年外语单科总分的60%基础上由各招飞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飞院校的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招生院校是实施招飞工作的责任主体,有关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对初检、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及背景调查等工作负总责。

(二)确保安全。各招生院校要统筹做好初检工作,完善措施,细化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对上站检测考生的管理,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三)公平规范。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严密组织,公正选拔;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生源质量,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参加选拔考生的权益。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招生院校开展招飞宣传等工作,确保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纪律。各招生院校要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五)经费来源。招飞工作中有关经费支出由招生院校承担。

附件:

  

山东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院校预计招生计划及网站.doc

山东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初检时间安排.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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