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执(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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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人事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21号)、《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7号)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精神设立翻译资格考试,首次考试于2003年12月开始进行。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外国专家局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登记。 三、考试时间、语种、科目介绍 2018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于5月20日举行,下半年于11月17日举行。 考试分7个语种,分别是英、日、法、阿拉伯、俄、德、西班牙语等语种;等级分为一级翻译、二级翻译、三级翻译。上半年考试语种为英、日、法、阿拉伯语;下半年考试语种为英、俄、德、西语;其中英语一级只在上半年举行。 上半年我省组织英语、日语一二三级笔译考试;下半年我省组织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科目为《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均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四、报名办法 翻译笔译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应试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须一次考试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