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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首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 更新时间:2023/11/13 10:42:02 ] [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本页 ]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2号)要求,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开征集、综合评估和对外公示,遴选确定山东省首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260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承担考核主体责任,按照“谁考核、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工作开展期间,应加大题库开发力度强考评人员、督导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考务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切实加强综合管理,强化工作指导、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全链条监管。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在项目清单外考核、降低考核标准发证、不考核就发证,以及从事虚假宣传、扰乱秩序等违规活动的,对其考核结果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相关信息可通过“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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