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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更新时间:2024/2/22 15:40:00 ] [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本页 ]

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是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经费自理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主要提供民商事纠纷调解等服务。根据发展需要,现委托华宇(山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到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工作。

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一:综合辅助岗(1名)

【招聘要求】

1.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2.思维敏捷,抗压能力强,吃苦耐劳;

3.具有行政、党务、人事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二:调解业务管理调解秘书(3名)

【招聘要求】

1.热爱法律工作,具有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2.法律专业基础扎实,有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3.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学习能力及沟通协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三:驻各县市区调解秘书(8名)

【招聘要求】

1.热爱调解工作,法律专业基础扎实;

2.具备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学习能力及沟通协作能力;

3.有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备注:此岗位人员工作地点在高新、青州、寿光、昌乐、安丘、滨海等县市区,招聘根据工作开展进度适时进行。报名时备注工作地点。

岗位四:宣传文字岗(1名)

【招聘要求】

1.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2.能够独立进行新闻信息写作、新媒体平台编辑和发布等工作;

3.思维敏捷,抗压能力强,吃苦耐劳;

4.具有新媒体从业经验的优先;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派驻至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工作,试用期2个月,综合薪资待遇为3000-5000元,具体薪资根据个人综合能力评定。缴纳五险一金,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调解秘书工作成绩优异的,经综合考核后,由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服从分配。思想要求进步,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思维敏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普通话标准、流利、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视力、听力正常(以查体为准),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

7.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成绩评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后,由华宇(山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驻到潍坊市商事调解中心工作。

1.报名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附带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公司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9日(2024年2月29日17: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邮箱:wf_hyrlzy@126.com (备注:姓名+应聘岗位);

(4)报名材料:材料的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a.《报名登记表》

(详见二维码)

b.二代身份证

(有效期内)

c.毕业证、学位证

d.职业资格证书及个人荣誉证书

e.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2.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

(2)简历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的形式,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确定面试成绩。按招录人数比例1:3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4.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75分的,不予录用。

5.考察

考察采取电话访问、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复核。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考察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手签字的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须自行调整格式正反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通过网络查询下载或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合格后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递补,不再予以公告。

7.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华宇人力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其他事宜】

1.报名表应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一个报考岗位。招聘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经综合评议认为招聘岗位无适合人选的,取消聘用岗位。

2.应聘中有关环节,我们将分电话别通知相关人员,请确保联系方式填写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信息发布,错过本次招聘者,视同自愿放弃。

3.面试时请携带个人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履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认为足以证明适职适岗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信息、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不予退回。

4.请确保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度。若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其他舞弊行为,将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报名后视同知悉并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华宇(山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6-222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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