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8名,实行劳务派遣制,派遣至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的;
(4)亲属中有从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职业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至7月20日11:00
应聘人员通过“潍坊德信”公众号进入考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报名材料:①《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毕业证扫描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⑤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至7月20日11:00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反馈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至7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通过“潍坊德信”公众号考生报名系统-初审确认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潍坊德信”公众号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名费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潍坊德信”公众号考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公众号)。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统一组织考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养。
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潍坊德信”公众号发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在体能测评前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环节仅递补1次。考生需提供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4)属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现场核验原件后退还考生,留存复印件。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所有人员须现场进行身高审核,身高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司法警察技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司法警察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书记员技能测试主要进行计算机打字速度及准确率的测试。技能测试达到标准后,根据报考岗位及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技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书记员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序号项目性别合格标准正确听打
70字/分钟
25岁以下26-30岁
11000米跑男<3 ´55"<4 ´15"
2俯卧撑男35次/分钟26次/分钟
3立定跳远男2.37m2.33m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司法警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者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潍坊德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潍坊德信”公众号发布。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处电话:0536-7270778
附加1: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