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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市奎文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入口

[ 更新时间:2022/8/29 17:09:47 ] [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本页 ]

2022年潍坊市奎文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8月29日—9月1日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29日9:00—9月1日16:00。

查询时间:8月29日11:00—9月2日12:00。

缴费时间:8月29日11:00—9月2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服务大厅-考试鉴定专栏-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9月2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区8号楼820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成功人员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到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若是都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按所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级别从高到低录用;若获得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街道,再由街道分配到社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聘用后6个月内出现聘用人员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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