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7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93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规范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评价工作,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536-8253076
电子邮箱:ks-pj@wf.shandong.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